蔬菜育苗場地建設標準 (山東?。?pdf
蔬菜育苗場地建設標準 1.質量要求 (1)外觀 各種組分混合均勻,手感松軟,無霉變和結塊。 (2)理化指標 基質的理化指標符合以下指標 容重0.20.6克/立方厘米; 總空隙度大于60%; 通氣孔隙度大于15%; 持水孔隙度大于45%; 氣水比1:(24); 相對含水量小于35%; 陽離子交換量(以NH4+計)大于15厘摩爾/千克; 粒徑大小小于20毫米。 (3)育苗基質的化學性狀指標 PH值5.57.5; 電導率0.10.2毫西門子/厘米; 有機質大于等于35%; 水解性氮50500毫克/千克; 速效磷10100毫克/千克; 速效鉀50600毫克/千克; 硝態(tài)氮/銨態(tài)氮(46):1; 交換性鈣50200毫克/千克; 交換性鎂25100毫克/千克。 (4)出苗率 種子發(fā)芽率95%以上時,出苗率不小于90%。 2.判定規(guī)則 檢驗結果中若外觀指標、理化指標、安全指標有一項不合格,可從改產品中加倍抽樣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檢,并以復檢結果為準。出苗率小于90%,則不再復檢直接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。 3.包裝、標志、貯存和運輸 (1)包裝 基質用內襯聚乙烯薄膜的編織袋或覆膜袋包裝,以升為容量計量單位,實際容量不可低于所標識容量。 (2)標志 包裝袋上應印有下列標志:蔬菜育苗專用、產品名稱、商標、有機質含量、總養(yǎng)分含量、相對含水量、凈容量、標準號、企業(yè)名稱、廠址、生產日期、保質期、聯(lián)系電話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等。 (3)貯存 于陰涼干燥處,在運輸過程中應防潮、防曬、防止包裝破裂。 備注:本規(guī)程摘編于NY/T 21182012蔬菜育苗基質